根據常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工作的通知》(常政辦發﹝2018﹞134號),常熟市海虞鎮人民政府現就《海虞鎮鎮級集體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海政發規字﹝2014﹞5號)開展實施后評估工作,請社會公眾圍繞《海虞鎮鎮級集體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協調性、操作性、完善性、規范性和績效性提出意見和建議。
受托評估機構:國浩律師(蘇州)事務所,住所地蘇州工業園區旺墩路269號圓融星座商務廣場1幢28樓 郵編:2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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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嚴國軍律師、朱正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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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8年9月11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止。
江蘇省常熟市海虞鎮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